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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 全 提 示


      根据:应急管理部、中央网信办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邮政局,七部门(应急〔2022〕119号),《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》,任何个人和企业,禁止通过互联网违法买卖,运输,使用危险化学品,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许可资质,依法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及车辆承运。
详情请致电:13808086581(微信同号);18980080717;028-84545818; QQ:2686828986 (联系人:林志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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